阜阳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启动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七单位关于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日前全面启动。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及时制定阜阳市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从现在起到明年2月份,用7个月的时间,在全市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
为此,我市成立了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外办、监察局、财政局、人事局、审计局等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的市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联席会议领导机构,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近日,市专项工作联席会议召开第一次会议,认真学习省市关于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就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和推进我市专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坚决落实中纪委重申提出的“十项要求”,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出国(境)旅游;认真解决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强化监督管理,堵塞以考察、培训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漏洞;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加强沟通协调,加大监督力度,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到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我市专项工作按期完成并取得实效。(阜纪廉;阜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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