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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12-31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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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中国地产大趋势,深圳商报编辑看中了我的展望07系列,并将其中的三篇整理出来,刊发在12月22日的深圳商报上,现发博客,敬请指正。
【深圳商报编辑看中了我的展望07系列,并将其中的三篇整理出来,刊发在12月22日的深圳商报上,现发博客,敬请指正。】
谁也无法否认,对中国楼市来说,正在过去的2006年是中国房价高企的巅峰之年。中国社会承载着太多的疯狂与不安,象一艘打满补丁的帆船,既要在波涛上冒险前行又要防止船帆破损而减缓航速。正是在这种险象环生的航行中,美元挟带着飓风与狂涛猛烈扑来,特殊利益集团带着吞噬的欲望掀起了层层恶浪,……中国楼市岌岌可危。
如何让中国房地产健康地运行呢?中央人民政府被迫进行了宏观调控,着眼点是建立以产品结构为核心的增大供应体系,满足广大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需求,并设法抑制楼市的过度投机行为,将房价降下来。
有如一轮喷薄欲出的红日,有如骚动于母腹之中的胎儿,有如从海平线上微微升起的船帆……中国社会在与高房价的拼搏中感受到了希望。
终结:高房价还能走多远?
高房价下的中国社会是个畸型的社会。在这种社会形态下,已经构成了城市居民消费形态的扭曲,中产阶层心理形态的裂变,年轻白领道德情感的缺失……整个社会充斥着两个字:掠夺。
在这种社会的侧影中,你还能看见阳光下的笑脸吗?
经过2006年5月17日“国六条”颁布以来的艰苦博弈。表面上看上去双方势均力致,风平浪静。其实一场更大的风暴正在酝酿之中。通面朝我们走来的2007,将是这场风暴的强烈之时,而风暴的中心依然是高房价。
我们应该看到,2006年的“国六条”的效应存在严重的滞后性。一方面,银行的两次加息不足以立刻规范资本市场,“90、70”的政策也要到07、08年才能发挥作用,税制的作用不明显,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执行“国六条”…… 另一方面,尽管大批炒家被逼出了市场,有的转向投资股市,但是,地方政府仍然联手发展商在推高楼价,北京、深圳等部分城市更是迫切而又疯狂,似乎已经看到了高房价的好时光正在消失,在不顾一切地享受高房价最后的晚餐,而背叛基督的人也在晚餐上进行最后的表演。
一路高歌向上的房价在完全背离市场价值的情况下,仍然居高不下,是有其特殊的背景和力量支持的。随着“国六条”的步步推进,广大民众已经看得越来越清楚,然而却无法抗争。这是一个体制的缺陷,因为这种体制可以假借市场需求之名横征暴敛,这种体制让官员贪腐、学者不义、富豪不仁、媒体堕落,他们共同汇聚一种力量,瓜分由房地产掠夺而来的民众的财富。正所谓古人的仰天长叹: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2007年,中国将首先改革政府管理体制、土地管理体制和税制。这点,在2006年已初见端倪,2007年的全国人大、政协会上,将会确立关于抑制高房价的政府管理框架,中国建设部部长将要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质询,并有要求建设部部长辞职的提案,同时对于涉贪官员也多有揭露。
2007年,中国金融体系在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强大压力面前,受制于在境外上市的诸多规范,开始规范住房按揭贷款行为。与此同时,估计在二季度或三季度,央行将再次宣布加息,以27个基点为标准,抑制房地产的投资过热现象,境外资金将被拒绝进入中国的住宅市场,以防止金融风暴带来的危机。
在市场层面上,2007年将有大批“90、70”的房子推出,豪宅市场仍然顽强地寻求突破方向,可供中低收入人群选择的住宅产品进一步增多。在北京,通化和顺义两地共30多平方公里的全面规划将于2007年二季度推出,全面缓解北京市区住宅的供应压力,解决08奥运前房地产市场的诸多矛盾,同时,抑制高房价;在上海,重点仍然开发三环以外价格在6000左右的普通住宅,随着东海跨海大桥的通车一年多,洋山港的住宅产品开发也将纳入开发商的视野,再造一个浦东将成为现实;在深圳,继续加大宝安、龙岗两区的住宅用地的供应,在福永、沙井、平湖、坪山、坪地等地,将重现4000元价位的住宅,并以超大规模高调入市,成为2007年楼市亮点,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关内二手楼将继续保持下跌趋势,对前期炒家重新洗牌;在广州,增城、从化、花都、南海、番禺仍是楼市亮点,所不同的是豪宅市场将趋平缓,普通住宅开始走强。中国二线城市将以成都、重庆、武汉、济南、南昌、厦门、青岛、南京、西安等地为亮点,保持常态发展。
在社会层面上,因高房价而导致的社会矛盾将在2007年上半年爆发,契机很可能是全国两会,部分城市将产出局部动荡。
综合以上情况分析,2007年将成为中国高房价的终结年,也是中国走向社会和谐的元年。否则,中国经济将会因此而遭受重创,中国社会将因此而失衡。只有终结高房价,才能保持中国社会的长治久安。
孕育:中国楼市户型元年
展望2007,群雄逐鹿的中国楼市将有一个共同的焦点: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将成为开发商市场制胜的关键。
据调查,中国的二线城市成都、重庆、武汉、南昌、厦门、西安、太原等地,明年4月以后将有大批的中小户型投向市场。成都、南昌等地方政府还信势旦旦地立下军令状,不惜一切代价,保障中低收入人群居者有其屋。值得关注的是,成都市政府宣布,已圈定第一批四幅共215亩地块,用于开发总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以下,最快明年5月上市。由此看来,颇具中国特色的宏观调控所确定的90平方米以下户型要占项目总面积的70%的政策,将要在2007年全面推行了。这不是宏观调控一定要管微观规划,而是解决中国房地产产品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而要解决这个问题,没有强制措施就等于一纸空文。所以,我相信2007年,一些对宏观调控的这个政策不理解的人会有一个全新的认识,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将会得到一个惊喜,中国城市房价相对2006年也将整体下降。
重要的是,90平方米以下中小户型的大规模开发,将改变许多开发商的开发理念。中国城市居民对房价的不满,对开发商的憎恨,对地方政府的声讨由来已久了,中国房地产在这种怨恨之中要想长期发展也是举步维艰的。一个关乎国计民生的产业,却得不到民众的支持,这不能不是这个产业的最大悲哀。无论你有多么雄厚的财力,有多么强势的权力作后盾,如果得不到民众的支持,如果仅仅靠几个媒体给你评上“最受尊敬的企业公民”,都是镜中月,水中花。那么,这个产业的衰败也是近在眼前的事了。因此,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大规模推广,将激发地方政府和发展商关乎民生的热情,改变过去那种疯狂谋取暴利的开发理念,时刻把中国城市居民的居住需求放在首位,重塑中国房地产业的形象。
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竞争,不仅仅是设计上的竞争,也是营销和策划的竞争。在设计上,主导理念应以自住为出发点,针对中低收入人群中急需要房子的群体,比方说单身白领,二人世界,三口之家等等,不断创新户型设计,以户型来营造市场的亮点。在营销和策划上,也要彻底摈弃那种是非富即豪的路套,多注重时尚、动感和活力,让房地产的营销活起来,并积极创建一种城市居民喜闻乐见的文化,真正塑造一个良好的品牌形象。当然,在中国目前大众投资渠道不多的情况下房地产作为一种不动产,所具有的保值增值功能也会为许多投资客所关注,正常的中长期的投资行为应该得到鼓励,但投机炒卖、哄抬房价的恶劣行为一定要遏制,从中国国情出发,房地产永远不能成为一种投机工具。
90平方米以下户型的竞争,将在中国城市全面展开,不仅仅打破了楼市格局,确定了市场志向,重建了社会道德,也为降低房价,缓解通胀压力,促进中国经济的健康运行立下汗马功劳。因此,2007年是中国楼市的户型元年,是中国房地产业走向健康发展的象征。
拐点:重建中国楼市格局
国强而民不富,那这个社会运行的某些机制一定是出了问题。中国要成为一个真正的大国,首要标志是人民富裕,要让全体国民享受到中国经济的繁荣,而不是形成一个富者更富、穷者恒穷的畸型社会。那么,2006年宏观调控,首次提出要认真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这是中国社会进步的一个跨时代的标志,中国房地产将为此出现一个伟大的拐点,这个拐点必将出现在伟大的2007年。
中国之所以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出现了越来越庞大的穷人群体,究其原因,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理想还没有实现,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因此,地主政府就可以无视民众的需要,联手开发商把中国的楼市开成了一个超级大赌场,把房地产变成了一个纯粹的投机工具,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成为一个很正常的操作手法,这种坐地分赃、垄断资源、掠夺式经营的方式,把房地产演变成一种资本的投机工具,从事着疯狂掠夺民众和社会财富的恶劣行径。而这种行径在2006年达到顶峰。
“国六条”在这种背景之下就运而生,可惜为时已晚。接下来,中央政府将出台一系列更为严厉的措施,扭转房地产的畸型格局。最近,建设部副部长刘志峰宣布,国家正在制定措施,对大户型住宅课以保有税,只是其中的一项。这个税有两个意义,一是抑制大户型住宅的过度投机行为,把炒家逼出市场;另一个就是用重税来抑制需求,促使中国房地产的拐点提早出现。
2007年中国房地产的拐点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中国一、二线城市房价整体下降,这不仅仅是中国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企盼,也是中国经济健康运行的需要,不降房价不足以刺激国内消费,而内需不足将加剧中国国际市场的风险,而国际市场风险加剧将逼迫人民币更大幅度的升值,而人民币的升值将大幅减少国际贸易顺差,也因此一而再再而三地向美元作出让步,最后的结局是日本房地产泡沫的破灭在中国重演;二是“双限双竞”房大规模推向市场,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同时,辅之以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解决民生之需。这点在广州、成都等城市已经得到了有益的尝试,明年4月,成都将有40多万平方米价格不超过3800元/平方米的“双限双竞”房推向市场,中国其它城市也将有大的动作,此举不但能有效地增加供给,并能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三是抑制投资过热,有效地剔除房地产泡沫,减缓通胀的压力。中国经济不是一个完全的资本推动型经济,但又受到资本价值规律的约束,看不见的手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时发挥不了多大的作用,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是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抑制投资过热是政府将要行使调控手段的重要职能,预计明年5月央行的加息手段会再次使用,同时,中纪委对地方政府官员的监控力度也将加大,双管齐下,方能保证经济运行不至于脱轨或者颠覆。
中国城市居民对即将到来的2007年应该充满信心,满怀希望。不管眼下柴米油盐涨了多少,这时爆发的通货膨胀,都是房价下降前的阵痛,让我们一同承受这个时代的阵痛,迎接一个新生命的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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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气愤!!
回复:谢了,牛刀!
过客评论 在上文中提到:
谢了,牛刀!
首先,征税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税收法定主义是现代法治国家普遍适用的税收基本原则,所有税收活动都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根据这一原则,税的开征或税种的设置必须由明确的法律规定,每开征一种税都应当制定相应的税种法,如果没有法律依据,国家就不能征税,人民也不得被要求纳税。住房“保有税”作为一种新税种,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有关部门未加以说明,说开征就开征,不符合现代税收设定的基本程序。
其次,涉嫌重复征税。在我国房价构成中,各种税负的比重在35%-40%左右,税负相对是比较重的,如果加上各种收费负担就更重了。购房人在买房的时候,已经缴纳了全部税费,履行了作为纳税人的全部义务。如果出台新的税种,应针对以后的房产征收“保有税”,而不是针对过去已经缴纳过全部税收的房产,否则,就有重复征税之嫌。
而且,即便开征“保有税”,也不应该孤立进行。2003年,中共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开征物业税等保有环节的税,必须以“相应取消有关收费”作为前提。在相关收费不取消的情况下,直接就开征“保有税”,等于单方面增加公众的负担,与中央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开征物业税的基本原则相背离。
其三,120平方米作为征税依据于理不通。120平方米的住房,除了分摊的面积,也不过100平方米左右,从绝对面积上看,很难说得上是大户型。而且,一个两代甚至三代人居住在一起的家庭,120平方米,平均下来并不宽裕。而一个单身,购买一处119平方米的房子自住,也显得非常宽敞,反倒不用纳税,从常理上来看也是说不通的。退一步说,即使开征“保有税”,也应该以人均面积来算。而且,一个家庭倘若在市内买房,可能连80平方米都买不起,如果他们被迫到市郊买房,可以购买130平方米的房子,但是,由于远离市中心,其居住成本相对比较高,现在再让其缴纳“保有税”,无疑将进一步增加其负担。这些问题如何解决,至少要经过研究和听证,不能说开征就开征。
第四,小户型供应不足,有关部门难辞其咎。最近几年,商品房面积越来越大,一些经济适用房面积甚至都达到了200平方米以上。这种状况即便在“十五条”细则公布后,也没有大的改善。细则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但是,根据建设部今年4月的调研,中国16个城市住宅平均套型面积超过120平方米,而北京待售住宅的平均套型面积已达143.9平方米。
显然,正是有关部门对调控政策的执行不力乃至不作为,导致市场上小户型住房供应严重不足,许多人不得不去购买大户型住房。在这种情况下,有关部门不仅不承担责任,反而向公众开征“保有税”,等于自己有错而问责民众,由民众来承担相关成本,这显然有失公允。
应该认识到,近年来,我国税收呈持续大幅度上升趋势。2003年,GDP增长8.5%,全国税收收入增长了20.3%;2004年,GDP增长9.5%,全国税收收入增长25.7%;2005年,GDP增长9.9%,全国税收收入增长20%。如果再考虑到各种收费,企业和公众的负担一直在快速增加,因而,在福布斯2005年全球税收负担排行榜上,中国仅次于法国位居第二,而法国民众在承担高税负的同时,也分享高福利和优质的公共服务、公共产品。
税收的过快增长,成为抑制国民消费能力的一大因素。从这个角度来看,在不取消“有关收费”的情况下,直接就对大户型开征“保有税”,不仅荒谬而且有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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