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沈阳两地诉讼案结束 达能再次败诉
据悉,持续时间已达十八个月之久的“达娃纠纷”再出新消息,达能在河南新乡与辽宁沈阳两地法院分别针对娃哈哈集团与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个人提出的诉讼案近日已得到判决,再一次以达能败诉告终。去年四月,法国达能欲以40亿元低价强行收购娃哈哈集团,娃哈哈方面表示难以接受达能的行为,双方产生纠纷。一石激起千层浪,达娃之间的纠纷随即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并在社会上产生了巨大的反响。2007年年末,“达娃之争”正式进入了法律诉讼阶段,达能先后在法国、意大利、美国、瑞典、英属维京群岛、美属萨摩亚以及中国内地法院起诉娃哈哈。其中,已得到判决的诉案均以达能败诉而告终。
本次在河南新乡及辽宁沈阳两地中级人民法院得到判决的案件,正是达能掀起的系列诉讼中的两起。在诉状中,达能均以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擅用董事权力,私设四家非合资公司,生产与达娃合资公司产品构成竞争的产品,并以非法擅自使用“娃哈哈”商标为由,认为该行为已构成侵权,并达能方面遭受了严重损失,要求得到赔偿,并敦促宗庆后辞去其所设立的四家非合资公司的职务。
而法院方面在开庭审理后认为,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显示,达能方面此前对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举动已经有所了解,且其生产的产品也不存在擅自使用“娃哈哈”商标并达娃合资公司展开同业竞争的问题。根据《公司法》相关条文规定,宗庆后并未构成侵权,也未使达能方面遭受到任何损失。因此,法院对其请求不予支持,最终判决达能方面败诉。
据悉,在新乡、沈阳两地的败诉,已经是“达娃之争”中,达能在中国境内的第七次败绩。在前几次的诉讼中,达能均以完败告终,而这一次也不出意料。有法律界专家在了解“达娃之争”的背景资料以及动态之后,表示达能方面举出的证据缺乏说服力,而上诉的理由牵强,找不到法律依据,也没有道义上的支持,接连以失败告终是必然的。而该专家还表示,按照这样的局势,达能在接下来的诉案中也很有可能继续以失败告终。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了达能目前的连败局面呢?据业内人士分析,首先是一直强调“遵守契约精神”、动辄声称以法律解决问题的达能,其实并非像其宣传般遵纪守法。其频频宣称的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实际上只是达能一贯地强势作派,并非真的占理。所以真正付诸于法院审理之后,无法用切实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说法。第二,达能在强行并购娃哈哈时表现出来各种不义手段,也引起了公众舆论的强烈反感。在新浪等著名门户网站所做的民意调查中显示,支持宗庆后的人数达到八成以上,而约有90%的人表示了对达能的反感。
法国媒体七月份曾经报道过法国达能集团总部已经正式表态,欲寻求相对体面的方式退出娃哈哈。而据达能在中国的连败来看,达能的最终溃败已成定局。而其选择的退出方式,也很有可能并不像他们所希望的那样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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